我国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,在发现食品、食品添加剂、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,或是发现可能存在新的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,以及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时,都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;另外,在制定或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或是需要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、重点品种时,也需要通过风险评估来提供科学依据。
一旦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发现了不安全因素,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会立即向社会发布公告,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问题食品,并采取相应措施,确保有问题的食品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停止生产经营,对问题产品实施召回等。
若评估中发现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需要制定、修订的,也会马上着手进行制定、修订。
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,您了解了吗?
